本報訊(記者張清華)1月5日,記者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獲悉,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以來,省人大代表和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共提交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636件。其中,會議期間提交614件(含列席省人代會全國代表提交的3件)、閉會期間提交22件。
  64%的代表建議得到解決
  經審理,交省政府系統承辦553件,省法院承辦11件,省檢察院承辦4件,省人大常委會機關承辦18件,省直黨群部門承辦50件。截至11月底,各承辦單位均在法定時限內辦理並答覆代表。從辦理結果看,代表所提建議被採納、問題得到解決或基本解決的有407件,占64%;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有 179件,占28.1%;因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限制未解決,向代表作出說明解釋的有50件,占7.9%。
  從代表的反饋意見看,代表對辦理結果表示滿意的599件,占94.18%;基本滿意的33件,占5.19%;表示不滿意或進一步提出辦理意見的 4件,占0.63%。對代表明確反饋不滿意或提出進一步辦理意見的4件建議,有關承辦單位與代表溝通聯繫後再次答覆了代表,表示滿意的3件,不滿意的1件。
  建議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辦
  領導包案辦理規模和力度明顯增大,在600多件代表建議中,有近三分之一是承辦單位領導包案完成,形成了代表建議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辦,全省各級國家機關合力抓承辦工作的良好氛圍。
  為避免出現代表“被滿意”導致調查工作失真的情況,省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在收集審查各承辦單位“反饋卡”、“走訪卡”的基礎上,繼續採取發放收集“建議辦理情況徵詢意見表”、委托選舉單位聯繫徵詢代表意見、利用代表參加活動的時機或電話直接與代表交流等形式,做好代表滿意度的獨立調查工作。
  實行專門委員會重點督辦機制
  加強對代表建議的綜合分析,從中選取一些圍繞全省中心工作開展提出的建設性意見和在民生方面帶有普遍性、規律性的熱點、難點問題,做為重點問題和重點建議進行辦理,以點帶面、舉一反三,推動代表建議工作全面落實。各專門委員會確定了各自的重點督辦建議,並緊密結合本專門委員會的職能和工作,認真採取措施,著力推動重點建議落實。
  省人大城鄉建設和環境資源委員會在督辦徐自發代表提出的“關於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大氣污染治理的建議”時,將督辦建議納入迎接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燕趙環保世紀行和修改大氣污染治理條例的工作中,一體計劃、一體推動、一體落實,與省環保廳等相關承辦單位一道,先後聽取石家莊等5個市的工作彙報,深入27家企業現場檢查,邀請10家主要媒體作宣傳報道,有力地推動了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開展。
  實行人大專門委員會重點督辦機制,發揮了各專門委員會在立法、調研、視察等工作上的職能優勢,推動形成了辦理代表建議的強大合力,實現了通過重點建議辦理,破解一方面的難題,推進一方面的工作的目的。
  (原標題:636件代表建議407件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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